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诸城涌安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
建设单位:诸城涌安橡胶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经技术开发区
建设规模:项目建设单位为诸城涌安橡胶科技有限公司,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经济开发区诸冯街263号,利用厂区现有土地、厂房等,新增密炼机3台、硫化机156台和部分成型、压出设备,改造密炼机4台、硫化机2台和部分成型、压出设备,配套完善相关辅助设施,形成新增10万吨非公路轮胎的生产能力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诸城涌安橡胶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杨部长 18678988570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环评单位:山东正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如果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有不同意见,可以通过下面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,填写公众意见。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?keywords=%E5%85%B3%E4%BA%8E%E5%8F%91%E5%B8%83%E3%80%8A%E7%8E%AF%E5%A2%83%E5%BD%B1%E5%93%8D%E8%AF%84%E4%BB%B7%E5%85%AC%E4%BC%97%E5%8F%82%E4%B8%8E%E5%8A%9E%E6%B3%95%E3%80%8B%E9%85%8D%E5%A5%97%E6%96%87%E4%BB%B6%E7%9A%84%E5%85%AC%E5%91%8A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自公示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之前,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(公众意见表请发送至wfhtcyy12a@163.com)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本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,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。
公开的内容和日期符合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要求。